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听取议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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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4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各项议题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的审议情况,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新疆北鲵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巴音布鲁克草原生态保护条例〉的决定》《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的审查情况,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的审议情况,对人事任免议案的审议情况,决定将以上议程(草案)等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组成人员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审查情况,决定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该《条例》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组成人员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对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决定收集整理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按程序转政府研究处理。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赵青、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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