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现场推进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我省切实把海绵城市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有效提升,城市水生态环境得到较好改善,城市更加绿色、生态、宜居,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是“龙头”。我省在全国率先编制了《江西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各地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系统融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编制或修订城市排水防涝、城市水系和雨水控制与利用等相关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全过程,避免了海绵城市建设碎片化。目前,已有南昌、景德镇、萍乡等15个城市完成了专项规划编制并经同级政府批复实施,新余、乐平、共青城等3个城市的专项规划编制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在抓好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同时,我省还积极推进省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定期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检查和指导。萍乡作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连续两年获得全国绩效考评第一,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宝贵经验。此外,我省还督促各地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保证项目建设有序实施。据统计,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计划总投资441.4亿元,已完成投资238.7亿元;累计建设海绵城市项目980个,已完工485个,在建项目2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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