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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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听取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自治区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听取了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海仑、李学军、董新光、巴代、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哈德尔别克 · 哈木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地州市人大负责人,部分住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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